麥瑞?,還低薪家庭一個合理的最低工資!
最低工資委員會即將決定首個工資水平。數字的高低將關乎數以十萬戶低薪家庭的生計;關乎本港能否紓緩貧富懸殊問題;更關乎香港能否成為一個公平公義的城市。現在關鍵是看委員會內資方委員的取態。聯盟今天到來,請麥瑞?不要只一味維護財團的利益,憑良心還低薪家庭一個公道的最低工資。
只欠資方委員一票
目前委員中堅持只給予低薪的是代表資方利益的成員,當中包括牛奶公司董事麥瑞?。而她剝削員工更身體力行,在她旗下的7-11、惠康及美心快餐都以低於時薪24元聘請基層工人。如此按圖索驥,不難推論麥女士是反對工資訂於33元的其中一個最大阻力。
聯盟在7月12日的行動中,已指出牛奶公司2009年利潤高達34.1億元,比2008年上升8.4%,不論營業額及利潤都錄得歷史新高。其中美心集團的利潤更上升一成,如此成績表明了麥氏作為企業高層,是絕對實行了爭取最大的利潤的職責。可是在賺大錢同時給卻予如此低賤的工資,實在令人憤怒。我們聯盟相信,維護股東利益與成為負責任僱主的角色本是毫無衝突,更不應透過壓低基層工人的薪金來謀取暴利。
請資方委員以數據為依歸
政府及最低工資委員會經常稱制定水平要以數據為依歸,麥女士卻偏偏「講一套、做一套」。麥指「以工會提倡的33元為基礎,每月工作234小時計算,員工月薪便達7722 元,業界難負擔…」 請問麥女士,以數據為依歸,零售業界如何難以負擔?
根據統計處的資料,若最低工資時薪33元,零售業的薪酬開支增幅僅為3.9%,即使是影響較大的超市及便利店,增幅亦只有8.5%。由於零售業僱員薪酬佔收入的比例相當低,薪酬增幅相對業務收益只不過增加了0.35%,連1%也不及。數據足見薪酬增幅對零售業來說微不足道。換句話說,即每賣100元的貨品成本增加連5毫子也不及,相對利潤只是九牛一毛,數據証明「難負擔」根本是恐嚇性的謊言。這還未計算企業極有可能加價轉嫁予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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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 |
時薪33元對薪酬開支增幅 (A) |
薪酬佔業務收益比率 (B) |
薪酬開支相對業務收益影響 (A)X(B) = (C) |
整體盈利率 (D) |
新盈利率 (D)-(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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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零售業 |
3.9% |
9.1% |
0.35% |
7.0% |
6.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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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及便利店 |
8.5% |
7.2% |
0.61% |
6.2% |
5.59% |
如果麥女士真的以數據為依歸,她應該了解時薪33元一方面對企業影響輕微,另一方面則可以令低薪工人有尊嚴地生活,作為負責任僱主,沒有不接受的理由!事實上作為零售界的翹楚,麥女士很清楚零售業經營的最大問題的租金。在今年5月一篇報導,麥指經濟好轉令很多店舖續租困難,部份更要加租四成至五成,相對工人的加薪其實「所費無幾」。指33元引發經營困難,根本是將問題焦點轉移,將核心的租金故意視之不見,卻找工人開刀,成為租金高昂下的代罪羔羊。
最低工資水平要公平公道
既然麥女士強調以個人身份加入委員會,就更加應該考慮各階層利益以決定最低工資水平。正如前述,對企業而言,時薪33元對零售業及其他低薪行業影響輕微,企業以至整個社會都能夠承擔新增薪酬開支,工人增薪更可帶動消費。對工人而言,時薪33元賺取有尊嚴的工資,低薪家庭的生活可以得到改善。對政府及社會而言,時薪33元可以紓緩貧富懸殊,減輕十多年來的在職貧窮問題,社會氣氛亦可轉趨和諧。因此,時薪33並非洪水猛獸,相反卻是紓解勞資地位不平衡,減輕社會仇富情緒的一道良方。明智的企業家,豈有不接受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