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話:供求定律忽視現實
週五, 09/07/2007 - 21:46 — chiu
經濟學教科書告訴我們,價格取決於市場的供求定律,若然一項商品的價格上升,其在市場上的需求自然會減少。實行最低工資會令工資的價格上升,市場上對工人的需求因而減少。
經濟學教科書只提供了一個靜態、抽象的理論,未有顧及社會的動態分析,更忽略了現實上買方和賣方權力不平衡的關係。傳統的經濟學假定,買家和賣家兩方處於對等的關係,任何交易均會令雙方得益。可是,除非有強大的工會組織作後盾,否則賣方(工人)一般根本難以跟買方(僱主)討價還價。特別現時本港基層失業仍然嚴重的情況下,僱主的權力已足以壟斷勞工市場的價格。因此,設立最低工資只是將現時被扭曲的市場現象加以糾正,並不會引致對工人的需求減少。
此外,從過往外國的學術調查及研究可見,設立或提高最低工資的金額不必然導致工作職位的流失。其中一個常被引用的例子由美國學者卡德(D.Card)及古格(A.Krueger)進行的研究。他們對新澤西州、賓夕凡尼亞州及德薩斯州快餐業進行研究,發現適度地提高最低工資不但未有導致失業率上升,反而因為工資的提高,有助減低企業的職位空缺及員工流失。另一個新近的例子是,英國自1999年實施全國性最低工資法,失業率卻由1999年的6%下降至2001年的5.1%。一位研究最低工資的英國經濟學家麥時(S.Machin) 指出,實施最低工資令低收入人士薪酬上升,改善了他們的消費能力,對促進經濟內部需求及就業市場可能產生正面作用。
另一方面,有評論認為最低工資是「好心做壞事」,由於最低工資增加了某些職位的吸引力,弱勢勞工可能因此會被條件較佳的競爭者所取代。任何一個文明、公平的社會,也不應鼓勵工人以忍受剝削來增加自己受僱的機會。相反,我們應該以更積極的措施來協助弱勢社群就業,例如就業津貼、反年齡歧視法、平等機會政策及稅務優惠等,均為很多外國政府所採用,值得我們借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