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國際經驗研討會2008 《國際勞工公約》及英國經驗支持全面立法
特區政府將於本年10月就「工資保障運動」發表終期檢討報告,並承諾若運動成效不彰,將就最低工資進行立法。由於至今參與的清潔及保安公司寥寥可數,受惠 人數十分有限,因此社會輿論普遍認同立法事在必行。民間爭取最低工資聯盟因此舉行國際經驗研討會,希望藉此借鑑國際經驗,探討適合香港的最低工資立法方 案。
民 間爭取最低工資聯盟於8月17日,在城市大學舉行了最低工資國際經驗研討會,約100人出席參加,邀請了國際勞工組織(ILO)專家李昌徽、英國倫敦大學 經濟學者及低收入委員會成員史提芬.麥時(Stephen Machin)、香港城市大學社會科學部講師李劍明及勞工政策研究員方約恆擔任嘉賓講者。
國際勞工組織專家:立法應一視同仁
國 際勞工組織專家李昌徽(Lee Chang Hee)表示,ILO成員國中超過九成已有最低工資的保障;在東亞,除了香港、星加坡及馬來西亞,其他國家已全面受最低工資法例的保障。現時特區政府的立 法方向只針對清潔及保安兩個行業,並非主流,因超過61%國家都是以單一標準保障所有工人。特別在香港,集體談判並不流行,更需倚重法定的最低保障。
最低工資模式國際分佈
| 模式 | 百份比 |
| 劃一法定最低標準 | 61% |
| 行業性勞資官三方機制 | 21% |
| 集體談判 | 8% |
| 混合模式 | 11% |
李表示,在國際勞工公約第131條公約規定,原則上所有工人都應一視同仁受最低工資保障,如有 工人不被覆蓋,簽署國必需每年向ILO報告,解釋工人不受保障的原因。此外,李指出,在釐訂最低工資的水平時,基本生活需要是主要考慮因素。從國際經驗可 見,61%國家考慮生活成本及通脹因素,及32%國家考慮工人及其家人的基本需要。
| 釐訂最低工資水平考慮的因素 | 百份比 |
| 社會因素 | |
| 工人及其家庭的需要 | 32% |
| 生活開支/通脹 | 61% |
| 整體工資水平 | 35% |
| 社會福利的水平 | 14% |
| 經濟因素 | |
| 經濟或發展狀況 | 51% |
| 企業的支付能力 | 16% |
| 就業情況 | 26% |
| 生產力 | 26% |
英國學者:港應訂立低收入委員會
英國學者史提芬.麥時指出,英國於 1999年4月正式訂立全國性最低工資,初訂時規定21歲以上成人的最低工資水平為3.60鎊,而18至21歲則為3鎊。其後每年均作調整,現時的水平為 成人5.52鎊,而18至21歲則為4.60鎊。立法之後,各項英國學術界的調查均顯示,並無對經濟及就業產生任何重要的負面影響。同時,証據亦顯示最低 工資法例可改善在職貧窮的情況及收窄工資差距。在英國,98年的失業率為6.3%,至01年失業數字則下降至5.1%。由此可見,立法前反對者預期的惡劣 影響並未出現。
麥時亦指出,最低工資的釐訂應以簡單、清晰為原則,所以支持訂立一個劃一適用於所有工人的最低工資率,相較每個行 業去釐訂不同水平更為優勝。因此,英國才由原初的工資局過度至全面立法的規定。此外,在英國,政府成立了低收入委員會(Low Pay Commission),負責釐訂水平、調整及監察法例的執行。低收入委員會的組成是:一位主席、兩位學者、三位工會代表及三位僱主代表。麥時認為,成立 低收入委員會是英國成功經驗的關鍵,可讓勞資雙方公平地參與協商,值得香港參考。
李劍明:香港應建立公平市場
城 市大學社會科學部講師李劍明批評,政府不應以積極不干預主義為理由,推卸訂立最低工資的責任。政府要維持管治,不可只著眼於經濟因素,亦需考慮社會及政治 因素,如貧富差距及在職貧窮問題等。有一種講法認為,香港以中小企為主,未能承受勞工立法帶來的影響。但其實美國及意大利均以中小企為主,同樣可引入最低 工資的法例保障。
現時公司或企業面對的經營困難,主要來自租金不斷上漲的壓力,但政府無力管束財團,轉而打壓基層工人的工資保障,是極不公平的做法。李認為,政府不應只著眼於維護自由市場,而有責任為社會建立一個公平市場。
此外,李亦擔憂,如果只保障清潔及保安兩個行業,恐怕會誘使不少僱主巧立名目請人或產生轉職潮。李認為,最低工資不是解決貧窮問題的萬應靈丹,卻可為低收入人士提供最起碼的保障。
方約恆:商會企圖以「全面」換取「低開」
勞 工政策研究員方約恆引述樂施會調查報告,市民對立法的支持比率愈來愈高,由2005年的59% 大幅升至2008年72%。方約恆分析,最近四大商會分別表示,傾向支持全面立法,是企圖以「全面立法」換取「低開」的水平。方指出,如果水位訂得太低, 受惠人數過於狹窄,則會令立法的作用大為削弱,工會及勞工團體未必「收貨」。方又指出,政府應該在前期立法工作包括研究全面立法的方案,以便遵守早前承 諾,最遲於09年3月提交法案。
聯盟對於立法的意見
「民間爭取最低工資聯盟」認為,參考國際間實施最 低工資的經驗,特區政府應該將現時只局限於清潔及保安兩個行業的前期立法工作,擴展至覆蓋所有不同行業的工人。此外,聯盟認為,在釐訂最低工資水平時,政 府必須考慮工人及其家人在香港生活的基本生活需要及通脹因素,以便抒緩現時日益惡化在職貧窮問題,聯盟提出香港最低工資時薪不應少於33元。
| 附加檔案 | 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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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LO_slides.ppt | 72.5 KB |
| Scholar_slides.PPT | 555.5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