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人參加「全面立法 時薪$33」大遊行

民間爭取最低工資聯盟今天發起「全面立法、時薪$33」大遊行,共有800人參加,由灣仔修頓足球場遊行至政府總部,要求政府盡快立法制定全港性的最低工資,並將水平定於時薪不低於$33,以保障在職工人的收入足以應付基本生活開支。

聯盟表示,工資保障運動已宣告失敗,政府應盡快就最低工資進行立法。聯盟又表示,在職貧窮問題並不局限於保安及清潔行業,而是遍佈於飲食、零售、速遞、私人安老院舍等各行各業。聯盟於政府總部進行集會期間,就邀請了幾位來自不同行業的低薪工人上台發言,訴說他們的困境及對最低工資立法的要求。

與此同時,聯盟又邀請了一眾候任立法會議員參加遊行。一眾候任議員穿上象徵時薪不低於$33的33號球衣,將印有最低工資字樣的足球踢入龍門,喻意最低工資立法只欠臨門一腳,候任議員將支持民間爭取最低工資聯盟抗爭到底,全力衝刺,落實最低工資立法。

以下為民間爭取最低工資聯盟的「全面立法、時薪$33」遊行宣言。

    勞動應有價!工資是勞動的回報,工人付出了辛勞及汗水,便應獲得起碼的尊嚴生活。這是天經地義,不容踐踏的基本權利。
    但現實是,目前全港有超過100萬人生活於貧窮當中,有40萬勞工即使有工做也未能脫貧!我們每天拼手胝足地工作,收入卻不足養家餬口,工人飽受剝削。但特區政府不但不理我們死活,更配合商界財團當幫兇,打壓工人的基本權利,多年來一直拒絕為全港工人訂立最低工資。
    經過我們持續不斷的抗爭,社會上已形成要求立法最低工資的強烈訴求。兩年來,自願性的工資保障運動成效不彰,參與的企業寥寥可數,已証明立法是唯一可行的出路。我們重申,立法必須符合「合理的最低工資水平」及「不分行業全面立法」這兩大條件,才能切實地紓緩日益嚴重的在職貧窮問題。
    在此關鍵時刻,由三十四個民間團體組成的「民間爭取最低工資聯盟」發起「最低工資全面立法,時薪$33大遊行」。我們強烈要求特首曾蔭權兌現承諾,於即將發表的施政報告中回應社會大眾對立法的期望。
    我們要求:
       1. 從速以立法形式制訂最低工資;

       2. 最低工資立法必須覆蓋各行各業低薪工人;

       3. 根據基本生活開支需要,最低工資時薪不應低於33元;

       4. 曾蔭權必須在今年10月份施政報告中具體交代立法方案及時間表。

    立法只剩臨門一腳,我們必定抗爭到底,全力衝刺!

    民間爭取最低工資聯盟
    2008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