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施會就「最低工資委員會」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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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權責及架構建議:  

  1. 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的角色:
    • 分析、監察、評審及檢討最低工資、其執行機制以及相關輔助的政策措施,以保證所有工人及其家屬可得合乎社會標準的基本生活水平。
    • 鼓勵及推動社會夥伴的參與。
    • 保證決策過程具充份的透明度。

 

2. 為實行以上角色,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的工作包括:  

    • 以自行進行或委託形式,研究一系列有關最低工資的課題,如:最低工資對中小企在僱員薪酬、競爭力及勞工就業等方面的影響、最低工資對不同組群勞工 (包括不同年齡、少數族裔、婦女、殘障、外籍僱工等) 的影響、最低工資對薪酬架構的影響等。
    • 分析統計處就最低工資相關的數據。
    • 檢討現行的豁免機制及建議其是否繼續適用。
    • 考慮不同社會夥伴、專業及民間團體代表提交的相關報告
    • 委員可邀請政府官員、利益團體、相關專業人士及非政府團體參與委員會的會議。公眾可透過委員會網站閱覽所有會議記錄及相關文件。
    • 除了定期會議外,委員會將不時召開公眾聽證會及諮詢,此等公眾會議將由委員會主席主持,於公眾地方舉行。「公眾」在這背景下的意思指傳媒將被邀請參與採訪。
    • 委員會主動地安排實情調查探訪,與不同僱主、僱員及相關機構代表會面。
    • 檢討最低工資的水平及提交下個財政年度的最低工資水平建議。
    • 在財政年度結束前,向特首及立法會作出匯報。

 

3. 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的組成:

    為了保證委員會具廣泛代表性且平衡各方利益,成員將包括12位來自以下4個範圍:

    i) 僱員、工會

    ii) 僱主、商會

    iii)志願及社區團體

    iv)學術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