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英國最低工資對港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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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orge Cautherley(高德禮),作者是香港民主促進會副主席

聯合國2009 年人類發展報告指出,在38 個「人類高度發展」的經濟體中,香港的貧富懸殊最嚴重,堅尼系數達43.4。

此報告公布後不久,香港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表示,英國的最低工資制度較適合香港。隨後,本地傳媒也有廣泛報道英國低薪委員會處理最低工資所持的審慎態度,以及英國初期的最低工資水平。

無獨有偶,英國的最低工資立法也是在收入不平等和貧窮惡化的背景下展開。由於香港貧富懸殊極嚴重,同時可能採納英國的制度,我們認為需進一步探討:1)英國低薪委員會(下稱委員會)採取審慎態度背後的考慮;2)如何解讀英國的最低工資水平。

委員會在其第一份報告中指出,收入不平等、在職貧窮、赤裸的剝削(grossexploitation)為其最終關注,並認為最低工資需為低薪工人帶來實質改善及消除赤裸的剝削。就此,他們有這樣的述:「全國性最低工資必須保障弱勢社群不受剝削,同時也是解決社會排斥及提倡『工有其酬』(make work pay)一系列措施的一個重要環節。」

當然,委員會也顧慮最低工資對經濟競爭力的影響。但要注意的是,委員會認為最低工資和競爭力並不相互排斥,而是相互補足的。他們認為競爭力並不只取決於勞工價格,創新、良好管理、技術的改善等都可提升競爭力,以低薪作競爭只會引致破壞性的惡性循環,令薪金及生產質素下降,最終造成勞資雙方都受損的雙輸局面。另外,低薪競爭也會對以提高生產力為競爭策略的企業構成不公平的競爭。

最低工資同時也是經濟政策

同時,委員會也察覺到社會福利可令企業有機會壓低工資從而將成本轉嫁納稅人。因為企業知道,即使所付的工資不足以餬口,除非政府完全漠視飢餓貧窮,政府必會提供補助。結果是:納稅人補貼工資剝削及低生產力企業和高生產力企業間的不公平競爭。

因此,對委員會而言,最低工資不單是勞工政策,同時也是經濟政策,起以下的功能:1)保障高生產力企業不受低薪競爭的威脅;2)保障納稅人毋須補貼工資剝削;3)推動企業以質素為競爭基礎。

以上均是委員會採納審慎態度背後的考慮。「審慎」的目的是希望給予準備提升競爭力的企業足夠時間調整,從而減低它們倒閉和職位流失的風險。以工人的實質改善為大前提,委員會希望在保障薪酬、保障有競爭力的企業免受傷害,以及保障就業機會三者中取得平衡。

至於英國初期的最低工資水平,即工資中位數的46%,不少報道都以此為香港的參考。由於香港的工資中位數約為10,500港元,因此有提議香港的最低工資可訂為5000 港元。

就此,我們認為不能太機械地和太抽空地詮釋英國的數字。委員會明言, 「最低工資佔工資中位數」的比率是不完整的比較指標。由於各國的收入分配不同,即使兩國最低工資佔工資中位數的比率相同,最低工資對各自勞動市場的影響都會不同。我們不能抽離兩國的收入分配來比較它們的最低工資。

香港收入分配遠比英國不平等

香港的堅尼系數為43.4,而英國則為36.0。香港收入分配遠比英國不平等。由於英國收入分配較平等,因此工資中位數較接近收入分佈的高水平。相反,由於香港收入分配非常不平等,香港的工資中位數則較接近收入分佈的低水平。所以,在英國,佔工資中位數46%的收入,會遠較香港同一比率的收入高!

假如以英鎊為單位的購買力平價比較英國及11 個歐盟及OECD 國家在1999 年的最低工資時薪,我們可得知,英國初期的最低工資其實並不十分低,位於全數12 個國家的中間。英國和這11 個國家在1999年的最低工資時薪以購買力平價(英鎊)由高至低排序分別為:澳洲(4.83)、荷蘭(4.56) 、比利時(4.55) 、法國(4.10) 、加拿大(3.74) 、英國(3.60)、美國(3.38) 、新西蘭(3.15) 、日本(2.57) 、西班牙(2.43) 、希臘(2.34) 、葡萄牙(1.93)。

我們可再從另一角度解讀英國的最低工資。在2008 年,英國的最低工資約佔該國最高收入的10%人口的工資中位數的23%。在香港,假如最低工資訂為5000元,這只佔最高收入的10%人口的工資中位數的11%(在2006 年這中位數約為4.5萬元)。從這角度看,與英國相比,5000元的最低工資顯然偏低!

雖然英國的最低工資水平未必適用於香港,但英國低薪委員會對最低工資的分析及對不平等和剝削的關注,應能深化香港相關的討論。過分強調最低工資對競爭力的負面影響和機械地詮釋外國的工資數字並不能為香港尋找一「平衡」和「審慎」的最低工資水平。